主旨:114年退休(伍)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,按月支(兼)領退休金(俸)之基準數額,業經行政院公告為新臺幣2萬8,000元以下一案 |
主旨: 114年退休(伍)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,按月支(兼)領退休金(俸)之基準數額,業經行政院公告為新臺幣2萬8,000元以下,請查照。
說明: 依行政院114年4月25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04932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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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助理員 人事室 於 2025-05-06 08:16:01 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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