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行政院修正「工程獎金支給表」,並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一案 |
主旨: 有關行政院修正「工程獎金支給表」,並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行政院114年4月28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0797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
二、 旨揭支給表修正係將提撥上限所定得計列提撥工程獎金之職務歸系,增列「交通技術職系」,並刪除附則6原列「國家重大交通工程機關職務加給表」文字,另附則8原列以工程管理費進用之「臨時人員」修正為以工程管理費進用之「約用人員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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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助理員 人事室 於 2025-05-06 09:35:03 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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